释义 |
公司清算要召开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总计需要召开三次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一、1选任清算人的四种方式 第一,股东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第三,人民法院指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由主管机关选任。 二、清算组成员最低几人 法律没有规定清算组成员应该为几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执行过程中公司能否自行清算 执行过程中,公司能自行清算。公司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解散的情形时,可以自行在解散情形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