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医学法规的行为 |
释义 | 非法行医罪的主旨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危害公共卫生,属于危害不特定患者或多数患者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医是一种以医疗、预防、保健为业的行为,只有医生才能从事医疗行为。 法律分析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行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1.行医是指从事医疗业务即“医业”,医疗业务是只有医生才能从事的业务即医疗行为。行医行为,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业务中,只能由医师根据医学知识与技能实施的行为。医师业务行为的中心是诊断和治疗。诊断是指就患者的伤病、身体的现状等进行诊察(包括问诊、视诊、听诊、触诊、打诊、检查等等),根据现代医学的立场大体上可以判断疾病原因、选择治疗方法的活动;治疗是指以恢复患者的伤病、增进健康为目的且应由医生实施的行为,包括手术、注射、投药、处置、理学疗法等。 2.行医是以实施医疗行为为业的活动,因此,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这是因为,首先,行医就是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而医师执业活动是将医疗、预防、保健作为一种业务实施的,故行医必然是一种业务行为。其次,非法行医罪是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具体而言,是危害不特定患者或者多数患者生命、健康的犯罪,而不是单纯违反医疗机构管理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只是针对特定的个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活动,就不可能危害公共卫生。只有当行为人将行医作为一种业务活动而实施时,才可能危害公共卫生。所以,本罪的性质决定了行医是一种以医疗、预防、保健为业的行为。 结语 综上所述,非法行医罪是一种以医疗、预防、保健为业的行为,其危害公共卫生,对不特定患者或多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主要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行医行为必须由具备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从事非法行医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其性质决定了行医是一种以医疗、预防、保健为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