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
释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意义是: (1)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 (2)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 (3)有利于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 (4)有利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一、第一轮土地承包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 1993年,针对一些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时提出:“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此后,全国各地农村陆续开展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目前,全国已有绝大多数的村组完成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绝大多数地方已按中央要求完成工作,但是也有很多地方没有按照中央要求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承包合同签发到户。 二、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什么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包括: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系,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长期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承包人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哪些规定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的一项权能,就是承包农户将其承包土地流转出去,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经营,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取得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以下规定: 1、国有化方案,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而言,集体土地国有化能够得到中国政治体制的支持,有利于国土综合整治,有利于土地管理和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宏观调节,且符合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 2、私有化方案,这种方案首先不为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所接受。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土地是集体财产的主要部分)。因此,实行土地私有化的改革必然遭到基础政治制度的强烈反对。 3、多种所有权并存的方案,这种方案是部分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混合所有的方式,即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并存的局面它在于调和前两种方案。 4、回避集体土地所有权,强调以利用为中心的土地制度改革思路,这种观点主张以物的“利用”为中心代替物的“所有”为中心,通过改革用益物权制度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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