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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这一年不能辞职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签了一年,这一年不能辞职吗
    签了一年的合同可以辞职。但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交接好工作,经过三十天预告期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还会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劳动合同签了中途辞职需要承担责任吗
    1、无论你签没签合同、签的合同是固定期限还是不固定期限的,在没有竞业限制和约定服务期的情况下,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都可以顺利自行离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离职应否赔偿损失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的《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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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