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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委会委员任职条件
释义
法律主观:
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审判委员会成员应当为单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判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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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6/19 19: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