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政局能撤销离婚证。申请离婚的一方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注销离婚登记,向被离婚方宣告解除婚姻无效,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离婚者办理离婚登记时处于无民事行为状态,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违反法定程序的,也可以申请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