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分配收益的顺序是什么? |
释义 |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规定的法定顺序是: 1、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4、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公司只能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这表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以有这种盈余为条件。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有四个规定,具体如下: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与年初未分配利润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2、计提法定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 3、计提任意公积金; 4、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企业利润如何分配 企业利润分配原则如下: 1、承担被没收的财产损失,缴纳各项税款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上一年度企业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前一年未分配利润的,可以纳入今年向投资者分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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