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的诉讼权利如下: 1、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2、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请求调解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申请再审的权利;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第一款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