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监护人与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并不一定要在一个户口本上。一般情况下孩子与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也可以不在一个户口本。如果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自然可能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