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不让看孩子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起诉不让看孩子所需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流程是: 1、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 2、起诉状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等待法院的通知; 3、法院通知被告举证; 4、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5、开庭审理; 6、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享有孩子的探视权的,对于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说,不得无故阻碍对方探视孩子,否则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提交法院诉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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