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检察院能退多少次侦查?
释义
    刑事案件补充侦查规定与检察院退侦次数限制: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可退回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次数限制为两次;在法庭审理阶段,检察人员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次数也限制为两次。超过两次退侦将导致被告人释放。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检察院能退几次侦?
    法律规定检察院能退两次侦,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刑事案件补充侦查有哪些规定?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57条规定,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而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一该建议以两次为限。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59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根据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5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只要是刑事案件,就必须先要交给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确定满足检察院受理审查的标准,那么就可以将案件交给检察院开始审理。只要案件还在审查阶段,那么公安机关就有可能会被退侦,通常情形下退侦的次数若是超过了两次,就必须要释放民事主体。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法庭审理阶段都有补充侦查的权力和义务。在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为两次,期限为一个月。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庭审理阶段,检察人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建议,合议庭应当同意,但限制为两次。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十分重要,只有满足检察院受理审查的标准,才能进入审理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15: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