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时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以派代表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一、小股东没有权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小股东没有权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情况下,小股东很难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小股东想要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往往请求公司的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小股东想要提起诉讼,还必须满足一系列的前置要求,甚至对股份比例也有着相应的要求。 二、股东代表以谁的名义提诉讼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二、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股东能代表公司诉讼吗 在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为了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后得到追究,更有力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国《公司法》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者,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权,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由于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 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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