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受地方管理吗 |
释义 | 法院不受地方管理,法院和检察院不归地方政府管辖。法院和检察院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国家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们与政府一样是产生于人大,并接受人大监督的。 一、检察院和法院哪个权大 没有权力大小,只有职责不同。机构分工存在的本质就是职责不同。 1、职责不同: 检察院:检察院是属于法律监督机构主要监管法律的实施情况和公诉案件的起诉以及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 法院:法院是审判机关,他只负责审理案及定罪量刑。 2、组织体系不同:检察院和法院不属政府职能部门,不受政府管理。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程序点不同:公、检、法、司都属政法部门。在同一起案件中,流程作用点不同。 首先受害人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负责侦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关押看守所;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宣判刑罚是否成立和量刑幅度,犯罪人由公安部门(看守所)移交到司法部门(监狱),开始服刑。 二、人民法院总院长是啥级别 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三、最高法院判错决书下来有错误应该怎么办 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二审、再审判决或裁定均为终审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法院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人民法院的组织、案件管辖范围和法官任免,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 (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五)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的死刑案件。 第十七条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 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巡回法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巡回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即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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