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照片拍摄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拍照片是一种记录事件、事物的方式,但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就合同而言,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四个要素:合意、客体、形式、合法。其中,“形式”指的是合同必须采用法定形式订立,除非法律规定可以不采用特定形式。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一般合同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电报、电传、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且各种形式的合同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因此,一般来说照片拍摄并不能作为合同的形式,除非是法律允许或者当事人另行约定。比如,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在签署书面合同时,同时对房屋状况进行拍照并附在合同中,以在日后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提供证据。 总之,照片拍摄并不能代替书面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署时应遵守法定形式。如果您需要签订合同,请务必遵循法律规定,采用合适的形式订立协议,并注意保存好合同相关的证据材料。 收条的照片具有法律效力吗? 收条的照片通常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收条是一种书面证据,需要原件才能作为法律证据使用。在法律上,书面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真实性: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虚假的、伪造的或篡改的。 2.完整性:证据必须是完整的,不能缺少重要信息或被删改过。 3.直接性:证据必须是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不能是间接证明的。 因此,如果需要使用收条作为法律证据,最好保留原件。如果原件无法保留,可以考虑在签署收条时让对方签字并留下一份副本作为备份,或者将收条的内容拍照并保存在云端,以备需要时查看。但是,这些照片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不能代替原件作为法律证据使用。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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