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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民有没有权利让环保局来检测?
释义
    律师分析:
    环保局监测站每季度都有例行监测,但这是不对外公布的,如向环保局投诉,来监测,那么就是委托监测人,是需要付费的,所以最简单的方法是投诉,然后要求环保局出具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根据环评的内容查看工厂的污染程度,要求工厂按环评内容治理
    环境保护局是原政府职能部门,2018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已经更名为生态环境部,各省环保厅陆续更名为生态环境厅,而环保局也相继更名为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改为“生态环境”,更大的目的是在于职能的调整。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意味着上面对下面的监察行为,如环保部直接到地方监察,省环保厅到下一级地市监察,以及约谈、追责的力度会加大,但另一方面,地方的环境监管权并未上收,依然是属地管理制度。最终,将有助于形成一个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新模式,既保障了环境执法的效果,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居民有权进行投诉,环保局接到投诉来测试属于正常执法,测试结果不超标,不会进行处罚,因此没有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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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