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咨询你我丈夫经常遭受家庭暴力,但他不想离婚,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家庭暴力,想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的证据有调解记录、报警记录、验伤的报告以及邻居的证人证言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16岁时经常遭受家庭暴力, 法律分析:小孩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向学校、社区等机构寻求帮助,必要时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二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我妻子经常出轨,我想离婚,我想保留两个儿子的监护权,我该怎么办? 儿子的监护权一般是由自然取得,即亲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对其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岁的婴儿遭受父亲的家庭暴力,头发上可以看到红掌印,脸红肿,这种家庭暴力构成吗?我该怎么办? 1、父亲家暴孩子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我想问一下,男方经常暴力,不离婚,我该怎么办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能够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诉讼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无过错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重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想问一下,男人经常暴力,不离婚,我该怎么办 一、老公经常家暴又不离婚怎么办1、老公经常家暴又不离婚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起诉的时候除了需要提交离婚诉状之外,还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自己确实被家暴了的证据,对于证据齐全的情形,诉讼请求一般都会被法院受理。离婚诉讼的流程:(1)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5)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遭到家暴应该怎么办遭到家暴的可以: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2、收集家暴的证据,包括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照片、通话记录、书证:男方写的悔过书等、证人证言等;3、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4、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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