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双方的过错严重程度和对事故起作用力的大小确定事故责任。机动车有避让行为的义务,本案中机动车方存在重大过错,应负主要责任以上;10小孩属于未成年人,依法不能独自过马路,另外,横穿马路存在 交通违法行为 ,也有一定的过错,但在本事故中责任较小,承担次要责任以下。如果事故无法查清,机动车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