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如保险合同约定不明确、未及时告知重要病史等。患者应当事先了解保险合同内容,避免陷入被动和误解。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 2.《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保险费和应得的利息: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明知不符合被保险人要求的条件,仍然订立合同的; (三)明知不属于本行业的保险种类,仍然订立合同的; (四)明知不属于本人职业、业余活动或者其他保险利益范围的,仍然订立合同的。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向被保险人告知其应当如实告知的重要事项。 4.《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患病人员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病史、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 总结:在购买重疾险前,肾病患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和身体状况,以避免被保险公司无理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