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征收新规 |
释义 | 法律分析: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 2、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价值和资产价值越来越显现,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这也就形成了集体土地入市。 3、此次颁布的2020年集体土地政策,想要集体土地入市需要符合这4个条件: (1)必须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土地;(2)须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3)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4)还得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 4、新《土地管理法》虽然没有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直接入市,但是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改变土地市场供应格局,是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最大亮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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