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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债务如何认定?
释义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婚前债务、个人约定负担的债务、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债务等。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共同财产所负债务、家庭生活所负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若配偶未经同意擅自举债、恶意挥霍夫妻财产,受损方可请求分割婚内财产。
    法律分析
    一、应当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共同债务的处理办法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结婚后,若是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向外举债,是需要先获得自己配偶的同意的,若是发现在自己并不知情的情形下,对方就实施了擅自挥霍夫妻财产、在外恶意举债等侵犯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可以提出分割婚内财产的请求的。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个人债务包括婚前债务、个人约定负担的债务、不合理开支所致债务等;共同债务包括购置共同财产所负债务、共同生活所致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财产不足或协议不成,可向法院申请解决。在婚姻关系中,若配偶未经同意擅自挥霍夫妻财产或恶意举债,可请求分割婚内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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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1: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