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假释后七天内,假释人员需要到居住地司法所报道,并且按照限定期限到司法所办理接受矫正手续,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假释人员属于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还属于服刑人员,因此在接受矫正期间,假释人员禁止出境。外出时必须经过当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审批才可以出行,而且要按时返回,在返回后第二天报告司法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宣告缓刑或者假释的罪犯宣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 2、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迁居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罪犯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5、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