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门诊患者转诊流程:由接诊医师报告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通知医保办主任或医保办转诊负责人→患者或家属带身份证到医保办拿转诊审批单→专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填写转诊审批单→科主任或科室转诊负责医师签字→医务部部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和业务院长审核签字→医保办主任或转诊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窗口发放转诊介绍信。 住院患者转诊流程:由管床医师报告科主任或科室转诊负责医师→科主任或其科室转诊负责医师通知医保办主任或医保办转诊负责人→患者或家属带身份证到医保办拿转诊审批单→管床医师填写转诊审批单→科主任或科室转诊负责医师签字→医务部部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和业务院长审核签字→医保办主任或转诊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窗口发放转诊介绍信。 外院住院患者转诊流程:经办人凭就诊医院急诊病历、“病危通知书”、患者身份证至医务部审核→医务部通知医保办主任或医保办转诊负责人→经办人带身份证到医保办拿转诊审批单→医务部长填写转诊审批单并签字→分管院长和业务院长审核签字→医保办主任或转诊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医保窗口发放转诊介绍信。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