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办理股权继承公证 |
释义 |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那么在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时,往往是要求办理股权继承公证的。现在就来讲一下办理股权继承公证的前提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办理股权继承公证的前提是公司章程中没有关于禁止股权继承的限制性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6)出资证明; (7)股东名册; (8)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8)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有些地区的公证处要求提交评估报告,但不是全部)。 一、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5、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6、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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