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劳动合同是否在劳动局存档? |
释义 | 劳动合同存档要求已改变,不再需要交劳动局存档。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双方应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订立和变更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调整的双方社会劳动关系。由于国情和法律发展,劳动关系中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不平等的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公司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没有存档,因此,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起,劳动合同一般都不交劳动局存档了。在此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通过鉴证才有效,那时劳动局有存档。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劳动者和单位各执一份。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要交劳动局存档。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劳动合同的存档方式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了变化,不再需要交劳动局存档。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协议,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和变更合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其中规定的义务。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要交劳动局存档,但劳动关系的存在是我们国家就业竞争激烈和劳动法发展历史的结果,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地位的不平等性导致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十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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