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当事人认为判决错误的,可以进行申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启动再审程序,重新进行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