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起诉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如下: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生活;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可以优先考虑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父母双方对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其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