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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被占用了,其他人在我的宅基地上建了一个10平方米的小屋
释义
    法律分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经批准不是违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本村已建房屋的不可以再次建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政府修路占用农民宅基地大约30平方米,需要赔偿多少?
    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我的宅基地被邻居占用了,我该如何把它带回宅基地?
    宅基地被邻居家占用,可以带上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找村委会或居委会帮助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邻居。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调处,当事人对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邻居家占用公共通道怎么办业主可要求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如邻居继续占有公共楼道,可向小区物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邻居强占公共楼道问题。如小区无物业或物业处理无效果,可向业委会投诉反馈,要求敦促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如小区无业委会或业委会处理无效果,可向社区管理部门等投诉。例如向社区居委会投诉、向房产管理部门投诉等。若依然无法解决纠纷,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楼道原状并赔偿损失。
    我的老宅基地被划分为基本农田,怎么了?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宅基地指标被他人占用?
    私自占用宅基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的宅基地被城市户口人员借用,经村民身份批准后占用了我的宅基地。我怎么抱怨?
    旧宅基地被他人强占可以先找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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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