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订立合同的各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合同发生纠纷时起诉的地点就是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如果没有约定的,则起诉地点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 至于合同履行地以合同中约定的履行的为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