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年假不休息算工资的方法如下: 用人单位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根据职工的工作时间,按照工资标准、等级计算所支付的工资;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制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工资的制度,是计时工资制的转化形式,指需按已确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对劳动者提供的超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实现按劳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