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带薪休假视同上班,与正常上班一样的 工资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 年休假 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 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法律客观: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中国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带薪休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