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人可以选择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具有本市户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职工养老保险 法定退休年龄 。 2.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 3.未在用人单位 参加社会保险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