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食品安全犯罪若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若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法律客观: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