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有毒食品罪要件:1.主体一般人;2.故意为主观要素;3.侵犯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健康权利;4.违反法规生产销售添加有毒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有毒食品。 法律分析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 主体为一般主体;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 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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