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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意味着股权转让生效?
释义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意味着股权转让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不意味着股权转让生效。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仅产生转让方将其股权交付给受让方的合同义务,而非导致股权的自动、当然的变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在前,股权变动生效在后。
    股权转让是不是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而股权转让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所以股权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2)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
    二、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在此情形下的纠纷,一般也存在两类。一为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二为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且前一纠纷往往因后一纠纷的发生而引发。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股权转让实现了吗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不代表股权转让已经实现。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股权转让实现了吗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不代表股权转让已经实现。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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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