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全现场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6、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7、监护人要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害窢愤喝莅估缝台俯郡器,坚守岗位。 8、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9、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