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考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即对我国网络高等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考”)。统考的要求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的要求相一致。根据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针对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统考重在检验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应用能力。
每个省市地方各有自己不同的规定,具体情况要根据各省市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统考课程包括《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四门课程。统考科目按不同学历起点和专业类别确定。
“统考”作为一种公平选拔机制,“统考”是一个标杆。以公平公正为保证,公开化、标准化操作,这样的选拔机制出现在公务员考试、企业招聘,以及许许多多的人才选拔中。考试之外,诸如政务考评、绩效考核等等,往往体现了与之相通的思维。在这个意义上,高考成为了一种社会规范的示范,一个处处讲规范的社会,才会为真才实干大开方便之门,而不是讲人情、讲关系,以及种种靠努力奋斗无法获取的力量。
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