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其它企业吗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 在“ 公司法 ”中,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主要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又分 上市公司 和非上市公司)、 合伙企业 和个人独资企业等。按照上面对民营企业内涵的界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中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