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游泳运动员标准

法律援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标准如下:三、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全国青少年U系列赛、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