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级和撤职的区别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撤职义: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撤职未必降级,降级通常是伴随撤职后的另外处罚措施。降级:比如,你原来是正厅(局)级,那么降级后就低于正厅(局)级,可能为副厅(局)级,原有行政职务一般不可能保留。撤职:比如,你原来是某某厅的厅长,是正厅(局)级,那么撤职后将不再担任厅长职务,只要没有宣布行政降级,那么你的行政级别依然是正厅(局)级。从通常情况来看,撤职要比降级更严重。撤职是公务员法规定的6大处分之一,是仅次于开除的严厉处分,撤职后不再享受原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第五十条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