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航空退票费用标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24小时以前,应支付原票款10%的退票费;24小时以内,2小时以前,应支付原票款20%的退票费; 2小时以内,应支付原票款30%的退票费;误机,应支付原票款50%的退票费。 旅客 (团体旅客另行规定)在客票上注明的航班起飞时间24小时以前申请退票,应支付原票款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至24小时内申请退票,应支付原票款20%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申请退票,应支付原票款30%的退票款。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1.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2.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3.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4.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5.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6.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