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犹太人种族灭绝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任何历史事件都是社会各种相关因素合力作用的产物,或者说是时事造就的。二战期间,600万犹太人惨遭杀害,希特勒当属罪魁。希特勒对犹太人特有的种族仇恨和政治嫉恨,是政治狂人病态心理的一种特殊反映。导致希特勒严重病态心理的“菌种”就是来自历史成见和宗教情结,恰好又得到了当时德国社会环境的孕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