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底价与起拍价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起拍价:专业拍卖机构拍卖师报出的第—口价。
    拍卖底价:拍卖公司与委托人对其委托的拍卖标的的共同商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九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第二十九条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