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时怎么回答
法律援助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应回答需要或不需要。
只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
申请回避的情形有:
1、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3、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4、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回避申请提取的具体流程如下:
1、回避的提出:回避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回避。二是可以自行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应当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法官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向审判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
2、申请回避的时间: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3、回避的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综上所述,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