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失踪多久可以报警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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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踪立案需要符合失踪立案的选特征与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5、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6、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