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成就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社会主义改造: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占了绝对的优势。在国民收入中,1957年同1952年相比,国营经济所占比重由19%提高到33%,合作社经济由1.5%提高到56%,公私合营经济由0.7%提高到8%,个体经济则由71.8%降低到3%,资本主义经济由7%降低到1%以下。
    2.基本建设:五年内全国完成投资总额为550亿元,其中国家对经济和文教部门的基本投资总额为493亿元,超过原来计划427.4亿元的15.3%。五年新增加固定资产460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国固定资产原值的1.9倍。五年内施工的工矿建设项目达一万多个,其中大中型项目有921个,比计划规定的项目增加227个,到1957年底,建成全部投入生产的有428个,部分投入生产的有109个。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156个建设项目,到1957年底,有135个已施工建设,有68个已全部建成和部分建成投入生产。中国过去没有的一些工业,包括飞机、汽车、发电设备、重型机器、新式机床、精密仪表、电解铝、无缝钢管、合金钢、塑料、无线电等,从无到有地建设起来,从而改变了我国工业残缺不全的状况,增加了基础工业实力。
    3.工业发展: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241亿元,比1952年增长67.8%。1957年的国民收入比1952年增长53%。1957年工业总产值超过原计划21%,比1952年增长128.5%。原定五年计划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4.7%,实际达到18%。1957年手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83%,平均每年增长12.8%。1957年的钢产量为535万吨,比1952年增长近3倍,原煤为1.31亿吨,比1952年增长98.596,发电量为193亿度,比1952年增长164.4%。机床产量达2.8万台,比1949年增长17.7倍;棉布为50.6亿尺,比1952年增长3296,糖86万吨,比1952年增长92%。
    4.农业生产:农业生产获得较大的发展。1957年农业总产值完成原计划101%,比1952年增长25%,平均每年增长4.5%。粮食产量1957年达到3900亿斤,比1952年增长19%;棉花产量为3280万担,比1952年增长25.8%。粮食和棉花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3.7%和4.7%。五年内全国扩大耕地面积5867万亩。1957年全国耕地面积达到167745万亩,完成原定计划101%。五年内全国新增灌溉面积21.810万亩,相当于1952年全部灌溉面积的69%。
    5.交通运输:到1957年底,全国铁路通车里程达到29862公里,比1952年增加22%。五年内,新建铁路33条,恢复铁路3条,新建、修复铁路干线、复线、支线共约一万公里。宝成铁路、鹰厦铁路、武汉长江大桥,都先后建成。到1957年底,全国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5万多公里,比1952年增加1倍。川藏、青藏、新藏公路相继通车。 [1]
    6.民生改善:1957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达到637元,比1952年增长42.8%,农民的收入比1952年增加近30%。人民平均消费水平,1957年达到102元,比1952年的76元提高34.2%。文教、卫生、科学、艺术事业也有很大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超额完成,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初步积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检查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的几项规定》 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经1955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已由国务院分别下达各部、会、局、院、行、社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执行。
    目前为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伟大的群众运动,正在全国范围内热烈地开展,已经取得了并且将要继续取得重大的胜利。中央和地方的各机关也正在加强对五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充分动员群众力量,发掘生产潜力,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克服不平衡现象。
    这种社会主义的群众陆的生产运动和加强对五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是保证胜利完成五年计划的重要条件。
    因此,亟须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以期进一步加强对五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和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并且防止和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只注意数量忽略质量和品种规格,只能一时突击不能均衡地完成计划,以及做假报告、虚报成绩、骗取奖金或荣誉等等片面现象和虚假现象,以保证均衡地、全面地完成五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