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学费了助学贷款怎么办

法律援助

    学费已经交了但是申请了助学贷款的,当事人可以在贷款下来以后,拿着缴纳学费的发票去学校的财务部申请全额退款,一般只要提交的资料齐全,并且助学贷款的金额已经到达了学校的收款账户上,都会将之前交的学费退回来。
    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资格审查。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3、签订贷款合同。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助学贷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7、如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助学贷款可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方式。
    第三条 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第四条 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