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物与从物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援助主物与从物的关系是标准关系。主物和从物是同属于一人所有的两个以上的在使用上有关联的物,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物,起配合作用的是从物。电视机与遥控器、汽车与备用轮胎等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主物(从物):凡能独立存在,但需共同使用,并能从中可以看出主从关系的二物或数物,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物,起从属作用的是从物,从物补助主物的效用。例如,拖拉机与拖犁便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主物与从物的效果规定有:
1、主物和从物是同属于一人所有的两个以上的在使用上有关联的物,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物,起配合作用的是从物。
2、主物和从物虽然是两个独立的物,但是从物附着于主物,即主物和从物必须发生空间上的联系。
3、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不过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担保法解释》
第六十三条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第九十一条 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物权法对于主物、从物是有明文规定,在处理相关纠纷的时候可以按照物权法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理而规范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百二十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