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第一,加强政府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讲过,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近些年我们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不断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探索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第二,坚持依法行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建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对行政立法进行规范,提高透明度。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除依法不能公开的,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创造条件让公众广泛参与,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推进政务公开。我们提出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要求所有政府工作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第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政风是政府的形象,行风是行业的形象,政风行风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与此同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管理。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干部是重点。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同时加强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