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扣除审限事由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扣除审理期限,是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出现相应的事由,将该事由发生、进展至结束的期限不记入案件审理期限,或者从案件审理期限中扣除。扣除审理期限,可能会影响原定的开庭时间,导致延期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