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笔记本可以退么
法律援助微型计算机(即笔记本电脑)是在三包政策范围内的。
如果符合三包政策规定,是可以退货的。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二)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四)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五)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一、三包期限
(一)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二)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五)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二、达到产品瑕疵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